1.大题识别符为:中文数字序号+文档分离符(..、)。比如“一、”,“二.”等。试卷中题型的序号可以不连续,但不能是AUTONUM域代码。
2.小题识别符为:阿拉伯数字序号(AutoNum域、AUTONUM域)+文档分离符。比如“1.”,“23.”,“10、”都是符合要求的。试卷中题目的序号可以混乱或不连续,但最大识别为99个小题。
3.如果小题编号后是数字,如“12.1958年8月5日”,则应将“12.”的符号“.”换成“、”即可识别。
4.每个试题的答案文档分离符与题目文档分离符必需严格一致,比如,一个题目的识别符是“20.”,则答案的识别符也必需是“20.”;如果是“20、”,答案的识别符则为“20、”。
5.若无答案标志,则对每个试题和答案必须自成一段,以回车作为结束段落的标志,且答案放在该小题试题之后任意位置均可。
6.如存在答案标志(在属性窗口中进行设置为:参考答案、评分标准等),则可自动识别第一卷表格型答案(表格型答案上面一格是编号,下面一格是答案)和连续型答案(1.D 2.D 3、A 4、B),且答案必须放到答案标志之后才能正确识别。 7.组合试题的识别要求:只有在试卷当中存在组合题标志(在属性窗口中进行设置为:回答、完成等)才能正确进行识别。其格式要求为:回答11-12题;回答11~12题。 |